第二階段表演藝術設施

  1. 大劇院
  2. 戲曲小型劇場
  3. 中型劇場 II或室樂廳

10. 大劇院

大劇院暫定為鏡框式舞台劇場,舞台呈十字形,最多可容納1,600名觀眾,適合歌劇、芭蕾舞、舞蹈及話劇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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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戲曲小型劇場

戲曲小型劇場位於戲曲劇場之上,設有400個座位,為戲曲中心內的小型表演場館,可用於不需擴音的小型表演,也可作為戲曲界的黑盒劇場,促進戲曲的實驗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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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型劇場 II或室樂廳

此設施將發展為600個座位的中型劇場或室樂廳。中型劇場將為鏡框式三面舞台,營造親切的表演空間。室樂廳則為鞋盒式音樂廳,主要用於小規模的音樂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