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文化區背景

政府於二零零六年四月成立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和轄下三個小組,負責重新審視西九文化區(西九)內的核心文化藝術設施的需要,以及發展和營運這些設施的財務要求。經過15個月的深入討論,和廣泛諮詢本港藝術界和相關團體後,諮詢委員會建議興建15個表演藝術場地和提供最少3公頃的廣場,設立一所具博物館功能、聚焦於20至21世紀視覺文化的文化機構(暫名為「M+」),以及一個專門推廣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的展覽中心。諮詢委員會同時建議以低密度方式發展西九,提供充裕的休憩用地和朝氣蓬勃的海旁供市民享用,並使該區與毗鄰社區緊密連接。為實現西九的願景,諮詢委員會亦建議政府採取適時措施,加強發展香港的文化藝術軟件和人力資源。

政府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中至十二月中舉行為期三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向公眾解釋諮詢委員會的建議,並蒐集公眾對西九計劃的意見。行政長官亦在二零零七年度的施政報告把西九項目列為政府致力推動的十項重大基建工程之一。公眾參與活動的結果顯示,公眾強烈支持諮詢委員會的建議,並促請政府早日落實西九計劃。

政府接納諮詢委員會的建議,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成立法定機構-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負責推展西九計劃。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在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由立法會制定。同時,立法會通過一筆過撥款216億元給予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以發展西九。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成立,行政長官公布委任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成員,任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