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比賽

小型藝術展館設計比賽

比賽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管理局」)就將設於西九文化區的小型藝術展館(「展館」)舉行單一階段設計比賽(「比賽」),現誠邀有興趣的設計團隊(「參賽團隊」)參加。

展館旨在為團體及有興趣的藝術家、設計師及其他有意舉辦獨立展覽及活動的單位提供展覽場地。在香港視覺文化博物館M+的博物館大樓於2017年年底落成之前,它亦將會是M+舉辦展覽及節目的主要場地。

在獲得管理局董事局批准及符合有關比賽文件「落實得獎作品」所述的條件後,這比賽旨在將顧問服務合約授予勝出團隊,負責展館的詳細設計及落實工作,直至全面投入運作為止。

比賽目的是為展館選出能迎合設計大綱及符合比賽文件所列要求的具創意設計方案。管理局尋求的是一個具成本效益、原創性、啟發性、可建性高及可持續發展的設計。

 

設計要求

展館的設計不應只具創新元素,同時亦要滿足內容主導、節目及功能方面的需要。

 

設備

下表列出展館的建議樓面面積及概括設備說明,隨日後發展可能有所調整。

 

 

總樓面面積(平方米)

展覽區(淨高度最少4.5米)

400

辦公室

15

貯物室

15

洗手間

  • 1個女洗手間
  • 1個男洗手間
  • 1個暢通易達洗手間

衛生設施應符合香港法例規定

40

總樓面面積合計

470

 

成本效益

展館的設計方案在建築上應具創新元素,並能在設計中展現成本效益,以符合管理局就建造展館所訂的2,000萬港元預算(以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不包括顧問費及其他項目開支。管理局的獨立工料測量師將就建議設計進行獨立成本評估,確保展館的建議設計能夠在所訂預算範圍內完成設計及建造工作,以達致下述經濟效益的準則。

 

評審程序及準則

比賽將以單一階段進行,各參賽團隊提交的作品均會按照下列評審準則作出評審。在合約條款及詳細職責範疇達成協議,以及管理局董事局核准及通過評審團的建議後,管理局將委聘勝出團隊為展館的設計顧問。

 

準則

經濟效益
評審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 設計的適切性、設計的成本效益及建築成本估算(不超過管理局的2,000萬港元預算(以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以及日後維修保養方面的考慮因素;
  • 為免疑問,若管理局認為建築成本估算將超逾2,000萬港元預算(以付款當日價格計算),評審團將較其他準則更嚴格地考慮此項準則,故所提交設計如超出預算會對評估結果及排名有不利影響。

建築設計

 

原創性及整體設計效益
評審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 為展館塑造一個吸引及鮮明的外觀;
  • 善用展館空間及具原創性,以達到如設計大綱所述實用所需的彈性及相配性;
  • 符合設計大綱所述對展覽空間的質素及多元性的要求;
  • 按設計大綱所述的要求善用室內外空間。

對區內布局的相容性及相配性
評審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 為展館與附近地區建立聯繫。

技術設計

功能、可建、效用及符合法例要求
評審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 表現出對專為展示視覺文化不同領域而設的展覽空間所需組織及技術功能的理解;
  • 符合本地法例/規例。

 

建築工程進度考慮因素

  • 符合建築工程進度要求;
  • 設計和建造系統的適切性。

可持續設計

評審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 具備創新及可持續發展的設計特點;符合能源效益;
  • 具備可持續發展的建造技術系統及融合暢道通行的設計。

 

評審團

參賽作品由七人組成的評審團不記名評審。評審團由嚴迅奇先生及李立偉博士出任聯席主席。

評審委員

 

聯席主席

 

嚴迅奇先生

建築師

 

李立偉博士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M+行政總監

 

 

 

評審

 

鄭曾靜英女士

 

香港建築師學會代表

馮永基先生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發展委員會成員

 

梁志和先生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博物館委員會成員

尹萬良先生

 

民政事務局代表

陳伯康先生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M+策展人(設計及建築)

 

後備評審

 

陳文偉博士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項目推展行政總監

 

管理局保留權利更換或替補任何評審團成員而毋須先行通知參賽團隊。

 

獨立專業顧問(名譽)

管理局已委任林雲峰教授太平紳士為比賽的獨立專業顧問(名譽)。

 

參賽資格

主參賽

1. 所有有興趣的設計團隊,例如建築師、設計師、藝術家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士均可以主參賽的身分參加。

專業服務

2. 參賽人士或團隊如非香港建築師學會註冊執業的建築師事務所,須與香港建築師學會註冊執業的建築師事務所合組團隊參賽。

香港建築師學會註冊執業的建築師事務所名單如下:

http://218.188.25.84/corporate_member/contact.php

3. 參賽設計團隊須包括根據香港建築物條例註冊的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以及屋宇裝備工程師。

香港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名單如下:

http://www.bd.gov.hk/english/inform/index_ap.html

4. 各主參賽者只可提交一份作品,而各相關專業人士仍可以主參賽者的身分另行提交一份作品。

 

日程

比賽的日程如下:

日期

活動

2013年9月27日

開始接受報名

2013年10月21日

比賽查詢截止日期 

2013年10月28日

截止接受報名

2013年11月22日

提交作品截止日期

2013年12月初

評審參賽作品

2013年12月

公布勝出團隊

管理局保留權利更改上述日程。

 

獎項及結果

評審團將選出冠、亞、季軍及六個優異獎。大會將透過比賽網站公布比賽結果,而行政人員亦會把賽果直接通知各得獎參賽者。冠、亞、季軍及優異獎的獎項如下:

 

冠、亞、季軍

500,000港元現金支票及冠軍獎狀

200,000港元現金支票及亞軍獎狀

100,000港元現金支票及季軍獎狀

六個優異獎

各獲頒發獎狀

 

報名

有興趣人士須先填妥及簽署附件C所載的報名表格,透過電郵向行政人員提交掃描檔案報名參賽。參加表格必須於20131028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香港時間)或之前送達行政人員。

報名電郵地址:

registration_pavilion@wkcda.hk

 

比賽查詢

參賽者可於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香港時間)之前查詢比賽的詳情。除指定期間外,行政人員不會回覆任何參賽者任何有關比賽的查詢。

所有查詢必須透過電郵以書面向行政人員正式提出,電郵須以英文書寫,並發送至下述電郵地址。行政人員或會於比賽網站特定位置公布查詢及回應,以便向所有參賽者發放消息。有關查詢不會個別回覆,口頭查詢亦不會受理。各參賽者須自行於比賽期間查閱管理局網站以得悉有關比賽的最新資訊及回覆。

查詢電郵地址:
pavilion.designcompetition.enquiry@wkcda.hk

 

有關小型藝術展館設計比賽的全部詳情,請參閱設計比賽大綱、規則及條款(只提供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