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比赛

小型艺术展馆设计比赛

比赛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管理局」)就将设于西九文化区的小型艺术展馆(「展馆」)举行单一阶段设计比赛(「比赛」),现诚邀有兴趣的设计团队(「参赛团队」)参加。

展馆旨在为团体及有兴趣的艺术家、设计师及其他有意举办独立展览及活动的单位提供展览场地。在香港视觉文化博物馆M+的博物馆大楼于2017年年底落成之前,它亦将会是M+举办展览及节目的主要场地。

在获得管理局董事局批准及符合有关比赛文件「落实得奖作品」所述的条件后,这比赛旨在将顾问服务合约授予胜出团队,负责展馆的详细设计及落实工作,直至全面投入运作为止。

比赛目的是为展馆选出能迎合设计大纲及符合比赛文件所列要求的具创意设计方案。管理局寻求的是一个具成本效益、原创性、启发性、可建性高及可持续发展的设计。

 

设计要求

展馆的设计不应只具创新元素,同时亦要满足内容主导、节目及功能方面的需要。

 

设备

下表列出展馆的建议楼面面积及概括设备说明,随日后发展可能有所调整。

 

 

总楼面面积(平方米)

展览区(淨高度最少4.5米)

400

办公室

15

贮物室

15

洗手间

  • 1个女洗手间
  • 1个男洗手间
  • 1个畅通易达洗手间

卫生设施应符合香港法例规定

40

总楼面面积合计

470

 

成本效益

展馆的设计方案在建筑上应具创新元素,并能在设计中展现成本效益,以符合管理局就建造展馆所订的2,000万港元预算(以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不包括顾问费及其他项目开支。管理局的独立工料测量师将就建议设计进行独立成本评估,确保展馆的建议设计能够在所订预算范围内完成设计及建造工作,以达致下述经济效益的准则。

 

评审程序及准则

比赛将以单一阶段进行,各参赛团队提交的作品均会按照下列评审准则作出评审。在合约条款及详细职责范畴达成协议,以及管理局董事局核准及通过评审团的建议后,管理局将委聘胜出团队为展馆的设计顾问。

 

准则

经济效益
评审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设计的适切性、设计的成本效益及建筑成本估算(不超过管理局的2,000万港元预算(以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以及日后维修保养方面的考虑因素;
  • 为免疑问,若管理局认为建筑成本估算将超逾2,000万港元预算(以付款当日价格计算),评审团将较其他准则更严格地考虑此项准则,故所提交设计如超出预算会对评估结果及排名有不利影响。

建筑设计

 

原创性及整体设计效益
评审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为展馆塑造一个吸引及鲜明的外观;
  • 善用展馆空间及具原创性,以达到如设计大纲所述实用所需的弹性及相配性;
  • 符合设计大纲所述对展览空间的质素及多元性的要求;
  • 按设计大纲所述的要求善用室内外空间。

对区内布局的相容性及相配性
评审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为展馆与附近地区建立联系。

技术设计

功能、可建、效用及符合法例要求
评审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表现出对专为展示视觉文化不同领域而设的展览空间所需组织及技术功能的理解;
  • 符合本地法例/规例。

 

建筑工程进度考虑因素

  • 符合建筑工程进度要求;
  • 设计和建造系统的适切性。

可持续设计

评审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具备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特点;符合能源效益;
  • 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建造技术系统及融合畅道通行的设计。

 

评审团

参赛作品由七人组成的评审团不记名评审。评审团由严迅奇先生及李立伟博士出任联席主席。

评审委员

 

联席主席

 

严迅奇先生

建筑师

 

李立伟博士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M+行政总监

 

 

 

评审

 

郑曾静英女士

 

香港建筑师学会代表

冯永基先生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发展委员会成员

 

梁志和先生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博物馆委员会成员

尹万良先生

 

民政事务局代表

陈伯康先生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M+策展人(设计及建筑)

 

后备评审

 

陈文伟博士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项目推展行政总监

 

管理局保留权利更换或替补任何评审团成员而毋须先行通知参赛团队。

 

独立专业顾问(名誉)

管理局已委任林云峰教授太平绅士为比赛的独立专业顾问(名誉)。

 

参赛资格

主参赛

1. 所有有兴趣的设计团队,例如建筑师、设计师、艺术家或其他相关专业人士均可以主参赛的身分参加。

专业服务

2. 参赛人士或团队如非香港建筑师学会注册执业的建筑师事务所,须与香港建筑师学会注册执业的建筑师事务所合组团队参赛。

香港建筑师学会注册执业的建筑师事务所名单如下:

http://218.188.25.84/corporate_member/contact.php

3. 参赛设计团队须包括根据香港建筑物条例注册的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以及屋宇装备工程师。

香港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名单如下:

http://www.bd.gov.hk/english/inform/index_ap.html

4. 各主参赛者只可提交一份作品,而各相关专业人士仍可以主参赛者的身分另行提交一份作品。

 

日程

比赛的日程如下:

日期

活动

2013年9月27日

开始接受报名

2013年10月21日

比赛查询截止日期 

2013年10月28日

截止接受报名

2013年11月22日

提交作品截止日期

2013年12月初

评审参赛作品

2013年12月

公布胜出团队

管理局保留权利更改上述日程。

 

奖项及结果

评审团将选出冠、亚、季军及六个优异奖。大会将透过比赛网站公布比赛结果,而行政人员亦会把赛果直接通知各得奖参赛者。冠、亚、季军及优异奖的奖项如下:

 

冠、亚、季军

500,000港元现金支票及冠军奖状

200,000港元现金支票及亚军奖状

100,000港元现金支票及季军奖状

六个优异奖

各获颁发奖状

 

报名

有兴趣人士须先填妥及签署附件C所载的报名表格,透过电邮向行政人员提交扫描档案报名参赛。参加表格必须于20131028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时(香港时间)或之前送达行政人员。

报名电邮地址:

registration_pavilion@wkcda.hk

 

比赛查询

参赛者可于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之前查询比赛的详情。除指定期间外,行政人员不会回复任何参赛者任何有关比赛的查询。

所有查询必须透过电邮以书面向行政人员正式提出,电邮须以英文书写,并发送至下述电邮地址。行政人员或会于比赛网站特定位置公布查询及回应,以便向所有参赛者发放消息。有关查询不会个别回复,口头查询亦不会受理。各参赛者须自行于比赛期间查阅管理局网站以得悉有关比赛的最新资讯及回复。

查询电邮地址:
pavilion.designcompetition.enquiry@wkcda.hk

 

有关小型艺术展馆设计比赛的全部详情,请参阅设计比赛大纲、规则及条款(只提供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