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委员会 - 职权范围
- 制订西九表演艺术场地的愿景、使命及管治模式,以获得董事局批准。
- 制订表演艺术场地的营运策略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的租用及营运的表现水平),并提出建议供董事局批准。
- 审阅包括但不限于与以下事项有关的发展策略及政策,并提出建议供董事局批准:
- 与香港境内外的政府、文化组织、其他表演艺术场地、表演艺术团体及独立艺术家的夥伴关系;
- 寻求商业赞助及捐赠;
- 向本地社区推广表演艺术的艺术教育;及
- 培育及训练表演艺术家及与表演艺术有关的专才;
- 根据董事局通过的方向、策略性计划及预算,监督及监察表演艺术场地的管理及营运。
- 制订管理广场区域的策略性方向及政策,并提出建议供董事局批准。
- 执行根据《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由管理局转授或董事局指派的任何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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