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委员会 - 职权范围
- 在顾及财政司司长以书面指明类别或种类的投资项目, 就管理局的投资目标、指引及策略,向董事局提供建议。
- 监督及监察管理局作出的投资,并就管理局的策略性资产分配向董事局提供建议,务求在风险 /回报 /流动资金目标各方面达至最佳的平衡。
- 就投资顾问、基金经理及讬管人的筛选及委任以及有关的聘用条款及条件,向董事局提供建议。
- 监督及监察管理局所委任的投资顾问、基金经理及讬管人的表现;并就其表现及续聘与否,以及分配给各基金经理掌管的资金数额,向董事局提供建议。
- 执行根据《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由管理局转授或董事局指派的任何其他职能。
关于西九文化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