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委員會 - 職權範圍
- 根據管理局的整體目標,審閱與西九的項目規劃及發展有關的整體政策和策略,並向董事局提供建議。
- 審閱擬建設施(包括界定項目範圍、工程可行性及成本)的可行性,並就此向董事局提供建議,以確保資源獲得最得宜的運用。
- 審閱和向董事局推薦西九的發展圖則、任何就發展圖則後續的修訂,及發展圖則中個別樓宇及基建設施項目的實施時間表。
- 就個別項目或西九整體的規劃、設計及建造,審閱與聘請及管理顧問和承建商,以及相關的合約事宜有關的政策,並向董事局提供建議。
- 根據管理局的整體目標, 對由管理局管理層負責監察的文化藝術設施及其他相關或輔助設施的建造進度進行審閱,並向董事局遞交報告。
- 考慮任何其他與西九的項目規劃及發展有關的事宜,並就此向董事局提供建議。
- 執行根據《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由管理局轉授或董事局指派的任何其他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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